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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臺辦:國家依法懲治“臺獨”頑固分子犯罪具備堅實法理基礎和充分法律依據(jù)

2024年06月26日16:14 | 來源:新華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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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(記者石龍洪、尚昊)國臺辦發(fā)言人朱鳳蓮26日在例行新聞發(fā)布會上指出,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,這是無可辯駁的法理事實,也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。國家依法懲治“臺獨”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,具備堅實的法理基礎和充分的法律依據(jù),是捍衛(wèi)國家主權、統(tǒng)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,也是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義之舉。凡是以身試法的“臺獨”頑固分子,不管其身在何處,國家執(zhí)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,依法嚴懲。

  日前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、國家安全部、司法部聯(lián)合發(fā)布《關于依法懲治“臺獨”頑固分子分裂國家、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受到高度關注。

  針對個別民進黨民意代表鼓吹臺灣方面對《意見》要有所謂“反制作為”,朱鳳蓮指出,依法懲治極少數(shù)涉“獨”言行惡劣、謀“獨”活動猖獗的“臺獨”頑固分子,是真正維護臺海和平穩(wěn)定、切實保障臺灣同胞利益福祉的必要舉措,符合臺灣社會要和平、要發(fā)展、要交流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。奉勸島內某些人認清形勢,不要罔顧民意、逆流而動。

  有記者問:對于島內一些過去曾主張“臺獨”、但目前立場已發(fā)生轉變的人,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?

  朱鳳蓮回答說,《意見》嚴格依法制定,堅持寬嚴相濟、罰當其罪!芭_獨”頑固分子主動放棄“臺獨”分裂立場,不再實施“臺獨”分裂活動,并且采取措施減輕、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,符合相關規(guī)定的,可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。

  在回答相關問題時,朱鳳蓮指出,這份司法文件不針對、不涉及廣大臺灣同胞。我們始終尊重、關愛、造福臺灣同胞,熱忱歡迎和支持廣大臺灣同胞參與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、共享中國式現(xiàn)代化發(fā)展機遇。希望臺灣民眾堅決反對“臺獨”分裂勢力及其活動,積極參與兩岸交流合作,安心享受兩岸關系和平發(fā)展紅利。

  朱鳳蓮表示,希望廣大臺灣同胞堅守民族大義,順應歷史大勢,充分認清“臺獨”分裂的極端危害性和破壞性,和我們一起堅決反對“臺獨”分裂和外來干涉,以實際行動維護臺海和平穩(wěn)定和自身安全福祉。

(責編:胡永秋、楊光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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